“来!这两杆枪以后就是你们俩的。”
王承柱接过枪,左右摆弄看了看,脸色有些犯难:“这...营长,打枪俺不在行,这枪你交到俺手上,他发挥不出来最大价值啊。”
孙德胜也是就着狙击枪的瞄准镜看了看,最后将枪给放下,选了一旁的一支杰克逊蝎式冲锋枪拿在手里。
“营长,这枪我使着也不顺手,还是这美国佬的冲锋枪好使。”
“这枪我当初跟着团长去师部开会,就见过师长的警卫员背过这枪。”
“这枪打击力虽然没有步枪厉害,但是射速很快,装弹也很充足啊。”
这种冲锋枪陈阳之前有检查过。
的确,正如孙德胜所说。
这种冲锋枪短小精悍,背在身上不占重量。
一个弹夹能装四十发子弹,一阵突突点射下来,只要不太浪费子弹,恐怕也能扫死几十个鬼子。
“德胜,真没想到你对枪械有不少了解啊。”陈阳嘿嘿笑了笑。
孙德胜尴尬地挠了挠头:“没有,我也就是听团长给我说过,是他见识得多。”
最后王承柱也跟着孙德胜一样,选了一支杰克逊蝎式冲锋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