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 明朝的政治
朱元璋苦心编订各种制度,洪武二十八年,他把各种制度制成一部大典叫作《皇明祖训条章》,颁布全国,严重训谕:“后世谁敢创议变更祖训,按奸臣治罪。”可是他刚身死,夺嫡的惨祸就发生了。后世继续破坏祖训,只保存些不妨害作弊的规条。
元璋在位三十一年死,嫡长孙朱允炆(建文帝)继立。允炆用齐泰、黄子澄、方孝孺等为辅佐。这些人都是经朱元璋选拔,留给允炆使用的。他们密谋削诸王藩封,先废朱(音肃)等五王为庶人。建文元年七月,燕王朱棣据北平起兵反,号称靖难。在朝谋士武将,早被元璋杀完,朱棣率兵来攻,没有人能抵御。三年六月,南京城陷,允炆生死不明,朱棣自称皇帝(成祖)。
朱允炆旧臣齐泰等数十人不肯降服。朱棣怒,灭方孝孺十族(朋友学生算一族),凡杀八百七十三人,油煎铁铉,活剥景清皮装草。其余如陈迪、齐泰、黄子澄等凌迟处死。朱棣指朱允炆忠臣为奸党,本人和同族男子一律惨杀,如邹瑾名下杀四百四十人,练子宁名下杀一百五十人,共灭族数十,杀人数万。妻女发浣(洗)衣局、教坊司(官妓),亲友发配到边地充军。罪人转相攀连,称为瓜蔓抄,无数人因此破家。至朱翊钧时已一百七八十年,建文奸党案才逐渐停止。